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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载日期:28/3/2022
设立目标和付诸行动—罗加怡老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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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辅导过程的头两个阶段顺利完成后,受助者可以从头脑上认识到需要改变,过渡到设立目标和付诸行动的最后阶段。 一、设立目标 辅导员与受助者一起订立目标,让受助者更有动力和方向作出改变,也使受助者开始学习如何使作息更有规律,并且知道行为或思想上的改变怎样影响将来的生命。这些目标也为辅导提供了准则,让辅导和受助者随时评估改变的进度和成效。 1. 总目标 辅导员先与受助者探讨受助者期望达到的结果,也就是总目标,这个目标必须是可以具体达成的。开始的时候,受助者可能讲得比较笼统,例如:“我希望不再害羞。”辅导员可以引导受助者,使他能用另一种更明确的形式表达出来:“我希望能在一群人面前大声讲话而不会心情紧张。”这样,总目标就成为可以透过思想或行为的改变而能达到的目标。 2. 小目标 辅导员鼓励受助者思考,如何透过3至5项改变,也就是订立3至5个小目标,来达到总目标。这些小目标按照可行程度从易到难排列,最容易做到的排前,较难的排后。最好同时设定时间上的限期,加强改变的迫切性。 3. 需要执行的任务 在每一项小目标下,都要制订两、三项需要执行的任务,目的是达成每个小目标。这些任务必须是受助者预期自己确实有能力完成的任务,既具体又可以量度,也是按程度排列,让受助者按次序完成。如果任务可以按时完成,可以增强受助者的成功感和自信心。 二、付诸行动 在订立目标之后,受助者要开始切实地执行任务,而以下的一些方法有助于提高受助者的动力: 1. 订立合约 辅导员让受助者写下承诺合约,并签上名字,表示同意进行具体的行动,向总目标进发。这样可以使受助者有更大的决心和责任感。 2. 作记录 受助者需要定期填写记录表,并向辅导员汇报行动的进度,藉以督促自己坚持下去。 3. 奖励 辅导员与受助者一起制订奖励计划,让受助者在每一项任务完成时得到及时的奖励,给他带来满足感和成功感,使他更愿意继续努力。当然,奖励要适当,过多或过少都影响效果。 4. 寻求支持 辅导员可以鼓励受助者邀请家人或朋友,帮忙与受助者同行,使他随时能得到支持和帮助,减低放弃的机会。 5. 随时调整 辅导员与受助者密切注意受助者的进度,随时找出影响受助者前进的主观和客观因素,及时调整小目标和需要执行的任务,指出行动过程中需要改善的地方,以免偏离方向。 6. 后备计划 辅导员与受助者也要制订后备计划,使受助者一旦在执行任务时遇到困难,仍然可以有出路,朝着目标前进。 最后,要注意的是,在整个辅导的过程中,辅导员只是扮演辅助的角色,作出选择的主权最终仍然在受助者的手里,他需要学会为自己的选择承担后果,为自己的生命负责。